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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绝有偿补课 争做“四有”教师 ——瓦窑镇新世纪小学组织教师学习“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规定”
作者:王学军来源:发布时间:2019-03-12浏览:1298
文章摘要:

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,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,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,3月12日下午晚办公时间,瓦窑镇新世纪小学召开专题会议,组织全体教师学习“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规定”并签订承诺书。

会上,吴建设校长带领全体教师集中学习了《徐州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》、新沂市《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若干规定》。要求在岗在职教师不得参与有偿补课,不得动员、强迫或变相引导学生到指定的培训机构参与学习,不准向学生发放各种培训班和辅导班的招生广告;签订“拒绝有偿家教责任书”。

全校教师表示人人拒绝有偿家教,坚守心灵净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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